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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靠山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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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曾经,险些为了那些金丝雪蚕丝而丧了命。也曾为了手里这匹精品云锦,吃尽苦头。做了一切,她不过是想要为她家的老狐狸和“他”打造一件衣服。一件保命的宝器。

这样的心思,她从未跟任何人讲过。包括她最亲近的戚婕。

澹台璧,这个男人太可怕了。他竟能够如此轻易猜透她的心思!戚晓蛮再次惊惧。

看着护食一样将云锦紧紧抱着,一双眼睛锐利直视自己的戚晓蛮,澹台璧柔和的面目再次僵硬。

他似乎着急了。

她只不过宝贝这匹云锦。她这样的动作很正常啊。视钱如命的她若是不这样护食,才是异常好吧?诡异的是,澹台璧这个男人,他究竟是怎么看出她的意图?这个男人,他究竟是不是人啊?

云锦霓裳。

这是最普通最劣质的云锦的普遍用途。虽是如此,最次的云锦那也是价值连城的稀罕之物。这样的东西,用的起的人,那绝对是非富即贵。就连当今太后,也不过两匹。这怏怏戍国,加起来的数量,也不会超过五匹。

而戚晓蛮手上这一匹精品云锦,看起来与普通云锦没什么两样。实则,两者无论是手感、密度,还是制作工艺,那都是大不相同的。若真要分个高低,就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区别。且,这精品云锦的稀罕之处,人们也是知之甚少。甚至没有人见识过真正的霓裳甲胄。

霓裳甲胄。一种传说中攻守兼具的宝器。

兰陵大陆初始,曾现一灵宝――天宝雪蚕。其食烟云,吐一透明蚕丝。使其丝制衣,有刀枪不入、百毒不侵之妙用。而此天宝雪蚕,吐丝极其不易。每只天宝雪蚕一生仅能产两钱天宝雪蚕丝,因其稀罕,各方人士争相抢夺,导致此灵宝销声匿迹。

两千年前,一声称云崖仙尊的老人出现江湖,他来去无踪、神出鬼没。据说便是因为身负霓裳甲胄,所以能够所向披靡。

自然,戚晓蛮并不是因为这些所谓的“据说、相传”才想要霓裳甲胄。她是真的见过霓裳甲胄的威力。某个老顽童,曾经无比得瑟的在她面前显摆,她还一度因为贼心不死,险些被老顽童给玩坏。那个老不死的家伙,戚晓蛮现在想想,都想提刀砍死他。

当然,她的理智不允许。毕竟欺师灭祖这样的行为,可是会被人唾弃的万恶行迹。

从老顽童嘴里抠出云锦的消息之后,戚晓蛮就想方设法的想要得到。精品云锦,它独一无二的韧劲,是最好的防御之盾。再加上极北苦寒之地的金丝雪蚕吐出的丝,那极致的冰晶至毒,是瞬间致命之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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