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写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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奎东和巧珍本科毕业后,都念起了研究生,至于慧珍则在她导师的安排下,到各地去进行合法盗墓。
学习了四年的奎元也已经出师,在他师傅手下当大厨。
李奎勇毕业后,买了一家铺面给他,让他开自己的饭馆。
至于奎华,则是一直在收破烂,李奎勇在毕业的时候问过他有没有想做的生意,他却说他早已经爱上了收破烂,此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破烂大王。
他说他喜欢那种在破烂里捡漏的感觉,因为收破烂,很容易捡到一些珍贵的东西,所以他对收破烂乐此不疲。
李奎勇给他的书起了个名字叫“我当知青那些年”,笔名叫“先秦夏子”。
他主要写了几个不同阶级,不同年龄,不同背景,不同性格的几个知情的故事。
写这部书,李奎勇用了1年时间就完成了,因为这算是他的亲身经历,所以故事没有卡顿,堪称是一气呵成。
写完后,李奎勇把稿子寄给了人民文学出版社,很快李奎勇家里就来了出版社的人和他商量出版的问题。
最终他和出版社达成了合作,他能拿到版税的7%,我国出版社的版税一般来说是6%-10%之间。
这本书出版后,短短几天时间就卖出去了2万册。
因为这个时代的青年们大多数都当过知青,他们都能从李奎勇这本书里找到他们的影子。
李奎勇还收到了很多的读者来信,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们的思想是热烈的复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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