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七章:案发现场(第1 / 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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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我可不是你养的打手。
不过这小子确实欠揍,上来就想给我一拳,真是狂妄。不过念在他是对暮云沁一番心意,估计是吃了我的醋,所以才会顾不得多想,动手打人的。
我往后退了两步,洪智豪做出同样的动作,也往后退了两步,他身后有个小台阶,他一脚踩空,摔倒在地。
“哈哈哈哈。”暮云沁笑的更开心了。
洪智豪则是满脸怒气,羞愧难当。他冲着我吼:“别以为你会点法术了不起,我告诉你,不出三天,我要你人头落地!”
第九十七章:案发现场
我一直以来都是跟鬼物打交道,所以学习的都是怎么对付鬼的方法,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怎么对付人。
后来我发现,很多鬼的力气都很大,还会很多技巧,要是我连人都对付不来,又怎么对付鬼了?
肌肉,是得练,但是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够练的成的,所以我学习了一些所谓的旁门左道,用来对付一些心地不纯的人。
说是旁门左道,其实就是使用的时候,条件有些违背正统。但是只要我把这些法术用在正当途径上,那么即使是旁门左道,也能发挥正当的效果。
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,我跟暮云沁都知道事情不能玩大,把洪智豪惹毛了,拎着菜刀来找我算账,我哪里吃的消。
我使了个法,解除了洪智豪身上的符。
“你可以走了。”
我挥出的这一道符名为“同步符”,所起到的效果就是被同步符打中的人,会跟着施法的人做出同样的动作。时限为三分钟。
在我将同步符打在洪智豪的身上之后,他的拳头也就瞬间停了下来,接着,他摆出了跟我一样的姿势。
“这,怎么回事,我的身体怎么不听我的使唤了?”洪智豪努力地想要动弹,却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。
“你是谁?居然会使用妖术。”
暮云沁拍手称快,“哈哈,你平时欺负人欺负惯了,终于有人能让你知道厉害了,伙计,揍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