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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六章 同归于尽(第1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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亦或是钢笔手枪,因具有体积小巧、加工方便等优点,曾被广泛使用。钢笔手枪的十字架的上、下两部分分别是机匣和枪管,左、右两部分则用来容纳火药瓶、铅丸和火帽,枪管的堵头同时又是用来压紧铅丸和火药的通条。

第一百一十六章 同归于尽

但所谓最了解你自己的人,不一定是亲人或是爱人,而有可能是你最为痛恨的敌人,这句话并不是没有现实依据的,就在杜锦已经几乎放弃逃离的希望,被绝望冲破理智时,“孤狼”似乎对杜锦现在沉默不言的状态有些误解,由于他正在扛着杜锦快速飞奔向目的地,无法看到杜锦沉默绝望神情的双眸和面容,所以“孤狼”凭借着自己的经验,脑补出杜锦此时正在积蓄和保持实力,时刻准备找机会反扑自己,给自己来个致命一击。

当然,这也不能怪“孤狼”迪化思想严重,总想有的没的,因为他把杜锦真正放在了和自己平起平坐的对手位置上,所以“孤狼”对杜锦精神承受力的预估也是在十多年老特工的标准上来推演的,所以得出这种差距极大的结论也是合乎情理的,他怎么也想不到,杜锦实际上和特工、间谍这些特殊战场的人丝毫没有什么关系,要不是在尸变体的恐吓下受过力量,现在恐怕早都被吓晕或者疼昏过去了。

而且“孤狼”由于夏国应急支援部队的干扰,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搜查杜锦身上是否还存在其他的武器,他只是除去了杜锦手中最为明显的那支手枪罢了,但作为资深特工的他非常清楚,并不是只有显而易见的武器最为致命,那些被隐藏在暗处伺机而动的“暗器”,才是在这种抓捕中最为危险和致命的。

原始一点的:木棍、石头、骨头、沙子、贝壳海螺,只要不是尖头怎么带都可以(海螺还是尖头的有用点),携带这类物品一般被人们定义为:收集爱好者、生物地理爱好者、老师、农民。其他的可以用可以带身上和背包里的普通的物品:拐杖、军用水壶、塑料袋、雨伞、绳子、皮带、瓶子、笔、一袋子硬币(玻璃球、石子)、擀面杖、蚊帐床单被罩(类似角斗士渔网或者披风那样用)、面粉等,这些东西带身上一般被路人定义为:有事要准备的普通人。最多被别人关注一两眼,毕竟生活用品居多而且还可以用背包掩护。

狩猎工具:回旋镖、飞环、飞盘、投石索、鞭子等。带这类物品常被路人定义为:喜欢玩喜欢运动的家伙。会多看两眼。部分工具需要较开阔的空间才能使用,不适用于地铁公交车电梯等空间(除弹弓)。运动物品:各种球、球拍球棍、搏击手靶脚靶、拳套、短兵海绵剑、击剑用品、沙包(抛投的那种)、搏击护具(防御)、哑铃、健身球、田径钉鞋、滑板、自行车。此类物品会被路人关注,常被定义为:运动员或爱好运动的阳光少年。乐器:口琴、笛子、箫、唢呐、鼓锤等(金属制作的更厉害)。这类物品带出去经常会被注视,不过是因为好奇和欣赏,文艺气息满满。不过防身作用是没有办法走投无路才用的,烧钱啊!打出去扔出去都是血和泪啊!要不我演奏个曲子,大哥你放过我?

上面这几类东西,一般带出街和安检都没问题。有些物品比较大要用背包,可能就不够便携,不过我还是列举出来供人参考了。下面这些也是便携的,不过交通运输过安检就考验运气和底气了。五金工具:锤子、螺丝刀、游标卡尺、砝码、秤砣、凿子、撬棍等。此类物品金属居多,虽然是工具,随时会变成伤人甚至杀人武器,还是不够上面的安全。带出去常被路人定义为工人或者小贩。

较敏感的物品:双截棍、拐棍、竹剑、木刀、弹弓、绳镖、九节鞭。这类物品会被路人定义为:喜欢武术射击运动,有一定战斗力和危险性的人。安检的话比较考验颜值、运气和保安的辨别能力,如果身上有纹身有金链更加艰难。明确的防身物品:攻击类:甩棍、酷棍、三节鞭、泰瑟枪、电棍、手刺、指虎、防身戒指、战术笔、匕首、棍中剑刀、爪刀、蝴蝶-刀、袖锤等。特殊类:强光手电、辣椒喷雾、报警器等。防御类:防割手套、防刺服等。这类物品专门是为了防身,所以拥有防身工具的普遍特点:便携、隐蔽、效果明显、迅速。但是这类物品(除了防御用)都难以甚至严禁过安检,其危险性可见一斑。此类物品给人的印象:有危险远离之、治安差地区的居民、缺乏安全感的人、地痞流氓小混混、市井之徒、可能会有精神病、保镖。

防身,不一定要击打的物品才有效,有时候能创造时机逃跑或制服对方的都是防身好东西。

而且“孤狼”“自信”杜锦作为一个“特工”,绝对不只拥有这些常见的自卫武器,像匕首手枪将刀、剑等白刃武器与枪械结合起来,取冷、热-兵器所长,既能劈砍和刺戳,又能射击。它也是最古老的异形枪,也是最为厉害的。早在燧发枪时代就有人把短枪安设在刀、剑上,以弥补当时前装枪装弹缓慢的缺点。作为白刃格斗的辅助兵器使用,而大多数则短小精致,主要作为防身武器,以达到出敌不意的使用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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