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一一、一张名片招来假检察员(第3 / 4页)
“李伟”又问:“家乐大酒店办贷款的时候,是谁来办的?”
夏天说:“是黄忠惠和区大郎的弟弟区二郎亲手办的。贷款手续的合法性问题已经有中院的判决书作根据。”
“李伟”后来问道:“你们金融服务社原来的老总,叫什么?”
夏天说:“庄宇。”
“他的为人怎样?”
夏天觉得他说得合情合理,于是问道:“你要了解的案件跟什么事有关系的?”
对方说:“跟皇龙大酒店的贷款有关系的,也就是黄忠惠的问题。”
夏天知道黄忠惠被政法机关盯过。十有八、九是真有其事,便说:“好吧,我可以过来聊聊。”
“那么,我等你。”对方说。
夏天随即拿了公文包,开着车来到位于田贝四路北侧的东京酒店,上了电梯走到622房门口,敲开门,发现在这个套间里,有两个男的好像在这里住着,在当门的小会客室的茶几上,放着冠有“广d省人民检察院”字样的32开双线纸。这两人中的一个自我介绍说:“我叫李伟,是省检察院的科长,他叫黄先生,是市检察院的。我们今天请你来,主要是了解皇龙大酒店3000万元的贷款问题以及找四个企业续贷的问题。”
夏天说:“我的看法,还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。只是能力上有些不足。”
“李伟”说:“你能不能帮我提供他的电话号码给我?”
夏天说:“行。”说完,拿出通讯录,将庄宇的手机号码写给了“李伟”。而“李伟”也撕下一张印有“东京酒店note pad记事本”的小纸,写上他的联系电话后交给夏天,说:“一回生,二回熟,我们多联系。”
夏天听出他们知道一点皇龙大酒店的贷款情况,抱着一种“宁可信其有,也不信其无”的态度,觉得客观公允地介绍一下未尝不可。于是,在“李伟”做笔录的同时,夏天介绍了皇龙大酒店贷款的始末。
介绍完后,“李伟”问道:“为什么家乐大酒店没有用钱?”
夏天从这句话中敏感地意识到,这两人是与两天前区大郎来湖贝支行的事有关。便回答说:“家乐大酒店贷款出帐后,家乐酒店自己用支票将钱转出。对银行来说,不存在它有没有用钱的问题。”
“李伟”又问:“你们的贷款手续合法吗?”
夏天说:“黄忠惠这五个企业的贷款,全部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,四个企业已经接受了法院的判决,就剩一个家乐大酒店。在开庭的时候,区大郎说:酒店的公章被别人偷了,私章不是他的。法院不采信,前两天他又到银行说,他的酒店只是来银行咨询贷款的事,结果就被贷款540万元,你说可笑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