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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情为何物(二更)(第1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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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令女之事,发生在三国之时,《三国志》记载,令女复姓夏侯,嫁给了曹爽(武安侯)堂弟曹文叔为妻,曹文叔早死,家族逼其改嫁,她便割了耳朵明志,后来曹爽也被司马氏诛杀,家族再次迫其改嫁,她又割鼻子明志,最终不但得以保住名声,反而感动了司马懿,准其随意收养儿子,以做曹家的后代。

依陈默心思,那夏侯令女所为还算能说过理去,毕竟不能排除她深爱曹文叔,不愿改嫁的可能。封建社会女人没地位,只能自残明志。至于那个李氏就有点过分了,人家不过拽了你的胳膊一下,又没羞辱你的意思,就要断臂?要是摸你脖子一下,难不成还要自杀?

当然,如今社会就是这个风气,封建王朝为了自家江山考量,鼓吹的就是“忠臣不事两国,烈女不更二夫”,陈默瞧不惯,暂时却也没什么办法。

“内臣替连翘谢谢万岁爷了,”陈默心情有点沉重,语气自然带了出来:“感情这东西,说来也真是神奇,一个弱女子,平日里怕是踩死一只蚂蚁都要念上半天观世音菩萨,竟然能够持刀杀人?非但杀人,最后还自己抹了脖子,她就不怕疼么?”

“是啊,连翘那挥手一抹,朕当时瞧着都心疼,不过感情这东西不能这么衡量,朕观连翘死后,面色安详,一副得偿所愿的样子,想来是早有死志,只因惦着那丁顺大仇未报,这才苟活而已……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缘法,她这一死,贞烈之名流传千古,倒也不委屈。”

陈默体质特殊,伤势好的挺利索,第三天的时候就能下炕,等第五天朱翊钧来看他的时候,疤痕都快掉的差不多了。

“臭小子,大清早的写字,挺有雅兴嘛!”

已经正月十七了,今年春早,护城河沿岸的柳树都发了芽,朱翊钧连披风都没穿,仅着黑色团龙袍,头戴乌纱翼善冠,圆脸儿红润润的站在书房门口,满脸堆笑,身后居然一个人都没有。

“陈友呢?”陈默起身迎出来,先问了一句,这才跪倒行礼。

“行了行了,还有伤呢,又是私宅,用不着如此大礼……”朱翊钧探手将陈默拽了起来,没回答他的问题,反而向书桌那边瞟去:“写什么呢?”

“起的早,闲着没事儿,默写元好问的《雁丘词》呢。”陈默谎话张口就来,他可不敢将自己瞎划拉的东西让朱翊钧看,不落痕迹的转移对方的视线。

“问世间情为何物,直教人生死相许……”朱翊钧果然以为陈默还在替连翘惋惜,说道:“你也别伤感了,连翘跟那个丁顺,朕已经派人找了墓地厚葬,二人死后同/眠,定要感激你‘陈公公’大德的……”

“万岁爷慈悲,奴才可不敢居功……不过那连翘外表柔弱,性格刚烈,倒也真是让人佩服。”

“是啊,”朱翊钧悠然一叹:“今日天气不错,看你恢复的不错,陪朕出去走走……凝妻牵臂劈掌以明志,令女截耳劓鼻以持身。连翘义杀仇人,自杀殉情,比之那些古之烈女不逞多让,朕已下旨,在连翘的家乡赐匾立碑,旌表造坊,以为天下女子之表率。”

陈默通史,穿越后记忆力增强,闲来无事又曾恶补,是以知道朱翊钧所说的凝妻令女典故。所谓凝妻牵臂劈掌,典出《新五代史·杂传序》,讲的是虢州司户参军王凝死后,其妻李氏带着儿子送其遗骸归家,过开封,夜宿旅店,旅店主人见其独自带着一个孩子甚为怀疑,不许其投宿。李氏见天晚,不肯走,店主人就拉着她的手臂将其轰了出去。李氏恸哭,说:‘我为妇人,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?’随即拿起斧子自断其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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