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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四十一章 流行乐之王(第1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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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清山今天的打扮也很正式,普拉达的礼服套装,尽管前面的镶钻logo并不显眼,但背后后颈处的山形亮钻标识可是清晰可见。

加上他与众不同的气质,优雅从容的仪态,在橘红余晖里独添了一抹金色,徐徐地勾勒出身型轮廓的高大挺拔,几乎在瞬间就夺走了现场所有人的风头。

现场的粉丝们的尖叫声越发激奋地传递了出来,记者们也疯狂的按下了快门,好似不要钱一样拍起了照片。

甚至于远处,还没有彻底的走进场地当中的两位主持人,在听到了一声声尖叫的时候,心中也充满了好奇,往这边投来了讶异的目光。

主持人一黑一白,黑人男主持其实有些出乎意料,并非专业的主持,而是说唱界的另一位大佬级人物llcoolj。

对于歌手来说,哪怕是顶尖的大腕级的存在,也必须要按照主办方所安排的顺序入场。

真正的人气比试不在顺序,而在于实力,只要本人拥有红火的势头,能够轻松的力压其他所有人,在红毯之上,自然没有人会抢了他的风头。

刘清山所乘坐的汽车,跟其他明星的车子是一样的,老美本土品牌的豪华商务车,车内的景象被反光玻璃遮挡住,只要门窗不打开,别人就看不到里面的来人身份。

不像那些彼此间都已经很熟悉的本地艺人,刘清山迟迟没走下车子,直到后面车上的艾薇儿等人走近,他才打开车门露出了身迹。

道路两旁是密密麻麻的摄像机,早在艾薇儿出现的时候,就有人想到了会是刘清山来到,因为她赶去酒店面见对方的行动轨迹,并不是什么秘密。

名字有些奇怪,是根据他的全名詹姆斯·托德·史密斯演化而来,是ladieslovees,意为女人都爱酷詹姆斯的缩写。

这种有些自恋又有些无厘头式的取名方式,却并不代表他的作品低级庸俗,相反他的作品和本人名气,一点也不逊色于德瑞博士等四人,跟他们属于同一时代的嘻哈巨星。

而且他还是为数不多的几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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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像机后面便是发出尖声吼叫的歌迷们,除了粉丝与记者之外,自然还有着主办方雇用过来的大批的保安力量,一丝不苟的阻挡在了红毯两端,提防着有可能出现的异动情况。

还别说,刘清山的出现,跟绝大多数歌手的待遇很不一样,不仅博得了等同于行业大咖的狂热场面,还因为混杂在其中的属于他的粉丝团在高呼“alien,alien”。

而且这样的热烈阵势在红地毯的这一端造成的阵阵骚动,如同夏日里的惊雷一般在云层后面滚涌而来,似乎是在酝酿着一场随时都可能倾泻而下的倾盆暴雨,让所有视线都下意识地投射了过去。

面对这种情况,刘清山也不得不下车了,否则就会很容易给人造成耍大牌的印象,对于他这个实际上的新人可是很不利。

随着他的下车,来自四面八方的呼喊声音更是狂躁了起来,伴随着声声犀利口哨,串联起漫天的夕阳璀璨和耀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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