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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0章 黄小仙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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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个例子,正式在编的警察每月从财政中得到工资收入。普通群众即使帮助抓贼,顶多算是见义勇为,可以得到奖金,却不能要求享受到同警察一样的财政工资待遇。

神道更是如此。

敕命正神完成本职工作,可以享受百姓供奉的香火,以及三牲六畜与四季时鲜的水果,修者却不然。

司职降雨之神,在天道规则中可以选择何时降雨,降多少雨,这是祂的权利,无论结果怎样,都属正常。

而修者哪怕法力通天,收到世俗中人的请求时也不会轻举妄动。哪怕赤地千里,修者施法降雨前也要仔细权衡,唯恐沾染到过多的因果。

“天庭虽已不复,但神道之路尚存。即使少了一纸敕命,吾等仍可构建神格,配享人间香火。”

“晋鹏飞”用他那怪异的腔调慢条斯理地做着解释。

这个理由被香火成神道的邪修阐述了几千年,其实非常牵强,甚至可以说是在强词夺理。

上古时代末期,地球界元气大潮开始衰退,神道便随之中落。

香火成神道只是信仰体系中的辅助手段,凝聚信仰、积累功德才是修神者的根本。

即便修者所作所为顺应天道,得到天道(界域意志)的奖励,也只会是功德之光或界域眷顾,绝非香火愿力。

因此,修炼界公认,香火乃是神道体制内部之物,任何神道体制外的修士试图收集、吸收香火,均为邪修。

然而,一直有修者贪图香火成神道进境快速,因此仍然坚持修炼此道。

在正统神道体系存在时,受天庭敕封的神明获得神位和神职以后,完成本身职责,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人间香火。

这就是所谓的“配享香火”,也就是天庭允许神明向祂们所服务的对象(世俗界人类)收取一定的好处。

然而,失去神道正统之后,如果再有香火成神道的修者——自封的神明,试图享受这样的待遇,就名不正言不顺了。

更何况,他们并没有这方面的职责和能力,只是在骗取世俗中人的香火,因此被认作邪修,并不为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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