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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扑街的节奏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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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真是废物,到底不如那些管事们好使,出发,先给老爷我抄了王唤的店铺,把里面的东西都占住了。都小心点,别给我打碎碰坏了。”

“是,老爷。”

不说罗森这边组织人手开始对王唤的店铺抄家,乱坟岗这里,王唤与丁香被擒之后,都被分别抓进了地下的洞穴里。

王唤一进入洞穴就吓了一跳,一个如小轿车大小的甲壳虫趴在自己面前,头上分叉的独角直指苍穹,三对带有利爪的长足粗壮有力,后背上有尖锐的突起,厚实的甲壳上还闪动着幽暗的金属色泽。

“老爷可以召集咱们罗府的家丁,看一看谁没有来。要是有没有来的,就是做贼心虚。”

“要是给敌人报信的人还装成忠心的样子来作卧底怎么办?”

“老爷放心,那些连大字都不识几个的下人没有这个见识的。我断定,只要有人敢背叛老爷,必定心虚不敢回来。”

“好。”

罗森传令下去,命令还幸存的罗府下人集合,不多时零零碎碎的来了二三十个,李管家经过核对,很快发现给罗府喂马的一个叫做大傻的没有来。

罗森大怒,立刻给罗府的下人们下达了追杀令,并给所有的下人们训话,教导他们一定不要像大傻学习,作出这样吃里扒外的事情来。

罗森气愤填膺的说:“没想到啊没想到,我这么些年竟然养了一条白眼狼。那个大傻忘恩负义,竟然忘了我对他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。想当年他们家还是我罗府的一个普通佃户,因为偷吃我家的粮食,按规矩本应该全家被打死,是当年刚刚十几岁的老爷我心肠软,看他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太可怜,正好我新得了一匹小马,就开恩留了他一条性命,让他给我放马,每天混一口吃食,可他受了我活命之恩,竟然敢背叛我,这次竟然敢给我的对头通风报信,实在可恶,我这么多年就是养一条狗也会对我摇摇尾巴吧,这小子的良心都被狗吃了,竟然还不如一条狗忠心,老爷我绝对不会放过他,等我把他抓住,必剥了他的皮,把他的皮放在刑讯室里,跟他那偷吃东西的父母放在一起。你们谁要是能把大傻抓住的话,老爷我必有重赏,每人赏一碗米饭吃。”

底下的下人们一个个垂头不语。

罗森大怒,道:“都听清楚了没有?”

下面稀稀落落的应道:“是,老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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