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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5章 以善人则大臣安(第3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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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二则是他不喜五经,倒很喜欢打猎,驱逐奔跑于封地内,被某位想抓政绩的兖州刺史举报,说成“行为无法度”。

且慢,这不是和广陵王一样的罪名么?

在霍光看来,这其实没什么,孝武皇帝做了天子后,还在长安附近跑马打猎踩踏百姓农田呢。

最让霍光中意的,是昌邑国内史和国相安乐给朝廷打的小报告,说刘贺“清狂不惠”。

说白了就是不够聪明。

“安乐,巫蛊事时为北军粮吏,举咎护军都尉任安,迁官,始元五年为昌邑国相,统众官,总纲纪辅王。”

“王吉,琅琊人也,以孝廉补授若卢县右丞,不久升任云阳县令,后举贤良,参与盐铁之议,元凤二年,为昌邑王中尉,掌武职,备盗贼”

“郎中令龚遂,山阳人也,以明经为官,始元六年至昌邑郎中令,护卫左右。”

按照七国之乱后大汉管理诸侯的新规矩,相、中尉、傅不得与国政,辅王而已。其实权在内史,治国如郡太守、都尉职事,有权调除吏属,向长安负责。

所以汉初时,王国相经常跟诸侯王相爱相杀,是高风险职业,七国之乱后,一来诸侯王没了实权无力造反,二来国相也不太管事,双方关系就和睦多了,只是国相为长安直接任命,兼有监视诸侯王的任务。

霍光就需要这样的人做“康王”啊,吃喝玩乐没事,喜欢打猎也没事,南面垂拱,政由霍氏不是挺好么。

毕竟英明的天子,霍光已经侍奉过两位了,心累。

蔡义还提到了一件事:“昌邑王少傅为夏侯胜,先为尚书博士,元凤五年因天雷之争罢官,归于昌邑,年初被昌邑王升为少傅,教王子学书。”

昌邑本就是夏侯尚书学派的大本营,回去也在情理之中,不过这样一来,昌邑王那边,居然有两个跟任弘有过节的人?

霍光心中了然,觉得有趣,虽然对昌邑潜邸之臣要了解,但说实话,若主人不行,鹰犬再厉害又有何用?

他选择昌邑王刘贺,当然不是因为其“贤孝有为”,霍光听说过刘贺的两个事迹。

一是这位昌邑王年少失怙,被昌邑国的奴仆们伺候养大,于是对待下人不讲究尊卑,常与驺奴、宰人游戏饮食,还出手大方,赏赐无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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